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闽农林大研[2018]3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我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初选工作,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其硕士专业须为林学学科领域或密切相关专业。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者(单证)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申请),其硕士专业须为林学学科领域或密切相关专业。
3、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硕博连读生),其硕士专业须为林学学科领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2、具有境外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交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满一学年(8-12 个月)或公派连续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并且能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家相关部委级别的派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 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IBT)80分及以上;
(5)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100 分制需60分及以上;710分制需 425分及以上)。
(6)提供 1 篇以第一作者署名、用英文撰写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等。具体认定标准由学院另行制定执行。
4、科研要求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申请者需提供 1 篇在获得学位后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等;或者提供其他创新性成果。具体认定标准由学院另行制定执行。学术论文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2021 年 3 月 12 日)正式见刊、网络在线发表或取得 DOI 号。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三、申请时间、要求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21年1月31日—3月12日晚上12:00前(网上报名)。现场(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021年3月26日下午5:00后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2、申请要求: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者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申请者应在现场确认期间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达学院,疫情期间请以邮寄(建议使用EMS)为主。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0591-83851475, 李老师)。未经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未在规定日期内网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无效。申请者报名过程中导师选择以招生目录为准;申请者在现场确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申请者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一般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4、申请者因申请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申请者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申请者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四、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网报后,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将申请材料寄(送)达到招生学院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诚智楼A 215室)。
2、申请者申请确认须向学院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2)申请者本人签名的居民身份复印件(正、反两面)。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还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政治审查表。
(6)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同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发表英文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和检索证明。
(8)科研水平证明材料,科研水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论文)获奖、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和个人荣誉等。以上材料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确认时核查,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资格),随附单独的科研水平证明材料目录。电子版打包后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拷贝给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发送至邮箱lxyyjszs@163.com。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1)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xyyjszs@163.com,邮件命名“姓名-考博审核材料”。
注意事项:为方便我院与申请者联系,申请者请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在申请者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申请者申请确认须向太阳集团tcy8722提交以上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不接受邮政汇款方式),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缴费方式:关注“我校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网络缴费--自由缴费,找到“2021年博士报名费”,进入后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金额,微信缴费。
五、申请材料初审时间
2021年3月27日—4月12日,具体时间请查看学院网页公告。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初审结果,公示进入初选考核名单。
六、复试考核名单确定方式及时间
1、初选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水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评分,评分标准参照附件《太阳集团tcy872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水平评分标准》,对有实质性贡献的科研产出给与计分。申请人各项得分的总和为其科研水平总得分。申请人提供的英文论文在线发表并可检索即可计分;由于国内学术论文出版周期较长,对于申请人提供的中文学术论文,有编辑部的录用证明和论文样稿经学院核实后可计分。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
2、初选考核专家组按照各位申请人科研水平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当年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名单。其中本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申请人、其他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分类排序,分别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3、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页公示。
4、复试考核名单确定时间:2021年4月15日前,具体时间请查看学院网页。
七、复试考核时间
2021年4月16日—5月15日,复试考核办法、考核方式、复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请查看学院网页公告。
八、初选工作监督
1.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初选方案、初选名单、进入复试申请人名单等信息,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天。
2.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初选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初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实行监督员制度,指定专人全程监督初选过程。
4. 实行初选巡视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初选过程中将深入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了解、监督初选工作。
5. 初选投诉举报电话:0591-83851475。
九、 联系方式:
0591-83851475(郑老师,李老师)。
本章程由太阳集团tcy8722负责解释。
附件:《太阳集团tcy872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水平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 | 评分标准 | 备注 |
科研成果获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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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 | 一等奖1000 二等奖650 | 评分标准是指第一完成人的得分,其他人按照前面一人的得分的50%递减。 |
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重大贡献奖500 一等奖250 二等奖150 三等奖80 | |
知识产权和标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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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国家专利 | 发明专利30 实用新型10 | 评分标准是指第一完成人的得分。 |
软件著作登记 | 10 | |
学术论文、著作、学术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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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表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 | 400 | 评分标准是指第一作者, 存在多名共同第一作者时,也仅给排名第一作者。(学术期刊重要性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相关文件确定) |
全文发表在重要国际学术期刊 | 40-80 | |
全文发表在国内高质量学术期刊 | 10-40 | |
全文发表在国内其他学术期刊 | 5 | |
主编的著作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 | 80 | 评分标准是指第一主编的得分,其他参编人员按照排名前一人的得分的50%递减。按姓氏笔画排名的专著得分为主编得分的1/2。 |
学术专著、教材(正式出版) | 国家级出版社60 其他出版社40 | |
主持项目和个人荣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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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科研项目 | 国家级60,其他纵向项目基础分10,每5万元再加1分 | 评分标准指项目主持人得分。 |
横向科研项目 | 每5万元计1分 | |
硕士学位论文获行业领域、省优秀硕士论文 | 20 | 评分标准是指荣誉获得者或获奖人得分。 |
硕士学位论文获校优秀硕士论文 | 10 | |
在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综合性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北斗杯、互联网+等竞赛中获奖 | 最高等级为80,其余按等级20%递减,最多四个等级。 | 评分标准是指排名第一完成人的得分,其他人按照前面一人的得分的50%递减。 |
在行业、省区领域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综合性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北斗杯、互联网+等竞赛中获奖 | 最高等级为60,其余按等级20%递减,最多三个等级。 | |
研究生期间获省三好学生、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全国林科优秀毕业生称号 | 30 | 评分标准是指荣誉获得者或获奖人得分。 |
获国家奖学金 | 15 | |
研究生期间获校三好学生称号 | 10 | |
其它能反映申请人科研业务水平的材料 | 0-30 | 申请人认为能反映其科研业务水平的材料,且没有被上述评分类别所涵盖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高分值不超过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