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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05      作者:     信息员:艾嘉蓓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三)岗位01-14、17-20报考者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岗位15、16报考者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1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00至2021年10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1年1013日16︰30至1027日16︰30。申诉时间为2021年1013日17︰00至10281630,逾期不予受理。

(四)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需在2021年11月6日-11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应于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送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准考证、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提交个人书面承诺书,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经我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试

(一)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二)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或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序号01-11岗位采取笔试、试讲(课堂演示)相结合的方式;序号12-14采取笔试、试讲(实践操作);序号15-20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人选。

若实际参加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合格线为70分。

(四)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所有参考人员成绩、

进入面试(或试讲)人选名单在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发布。进入面试(或试讲)人选成绩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栏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关注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

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九、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769369;联系人:刘老师

十、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及学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2-7769307(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原文地址:http://rsc.xmoc.edu.cn/news-show-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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