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长汀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94个,计划招聘人数98人,详细招聘信息见岗位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0.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县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1年期满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考生可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http://syzp.lyrszx.cn/syzp/indexpage)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查阅,或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trlzy.net/)查阅。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报考者应在8月6日9:00--8月12日18:00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http://syzp.lyrszx.cn/syzp/indexpage),如实提交个人信息(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成功报名)。移动端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e龙岩,点击【服务》电子社保卡》考试报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龙岩人社,点击【更多》电子社保卡》考试报名】,即可进入考试报名界面。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或长汀县人社局申诉,并通过龙岩人事考试网“申诉通道”申请裁定。申诉时间为2021年8月7日9:00至8月16日17:00,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三)缴费:本次考试无需缴交报名费。
(四)考试确认:8月17日9:00至8月19日23:00,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龙岩市人事考试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特别提醒:未登录网站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请务必高度重视!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8月27日9:00至11月30日23: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时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列入诚信名单。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网上报名时我们将以加密的形式显示。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9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长汀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笔试合格线:合格线逢五逢十设置。切线规则: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至逢五逢十的分数即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确认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trlzy.net/)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下发聘用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4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公告发布之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遴选)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招聘(遴选)考试。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10.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认定,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2021年8月4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21年8月4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③市内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 “全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四)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或面向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六)加分规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4)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需降低比例开考的,报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八)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8:00之前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的需要递补的,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面试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十)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原则上不再递补。个别特殊的岗位需要进行第二轮递补的,必须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
(十二)报考者按照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我县人才服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延长期限。
(十三)此次公开招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报考者必须在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交流调配,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十四)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trlzy.net/)和 “长汀人社”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四)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十四、咨询服务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trlzy.net/)、“长汀人社”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有关招聘公告及相关政策请咨询长汀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97-6885065。
本公告由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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