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青年见习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15 作者: 信息员:艾嘉蓓
一、见习对象
符合要求的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周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经实名登记的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平潭籍高校毕业生及“双困毕业生”优先参加就业见习计划。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下载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2),并持身份证、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见习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面试考核。
三、资格复核
见习单位初审通过的见习生人选,由见习单位填写就业见习花名册,并连同上述证件复印件于2021年7月20日前提交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与救助服务中心复核。
联系人:吴小梅
联系电话:0591-23153193
四、公示及上岗
复核通过的见习生名单将于2021年7月26日前反馈各用人单位,由各单位通知见习人员于8月1日正式上岗,名单将在中国平潭网(http://www.pingtan.gov.cn/)、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