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闽农林大研[2018]3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初选工作,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者(单证)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申请。
3、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2、具有境外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交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英语水平要求
已公开发表所学专业领域SCI、EI、SSCI收录的英文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的申请者(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或为并列第一作者的平均影响因子1.0及以上)英语水平不做要求;其余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 6分,托福(IBT)80分;
(5)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100分制需60分及以上;710分制需425分及以上)。
4、科研要求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申请者需在获得学位后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三、初选工作原则
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公平公正,切合学科发展。
四、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初选考核专家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申请人的材料审查、初选考核、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初选考核专家组负责对每位考生的初选考核工作。
(二)初选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具有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并设立组长和秘书各1名。秘书由组长确定,具体负责专家召集及材料整理、计分、记录等工作。
五、申请时间、要求及现场确认时间和报名费缴交
(一)申请时间:2020年3月14日—2020年4月10日晚上12:00前(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020年4月17日下午5:00后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二)申请要求: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者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未经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日期内网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无效。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一般不得更改录取类别。申请者因申请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申请者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申请者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三)材料提交
1. 提交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7日下午5:00
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申请者应在现场确认期间2020年4月13日—4月17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7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送达我校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电话:0591-83851475。若因疫情防控无法来现场确认的考生请通过邮政EMS快递寄达,邮寄后请将快递单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lxyyjszs@163.com,邮件名备注考生姓名。
2. 提交材料类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2)申请者本人签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还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政治审查表。
(6)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同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发表英文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和检索证明。
(8)科研水平证明材料,科研水平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论文)获奖、学术论文、专著、新品种、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制定标准和个人荣誉等。以上材料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确认时核查,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资格),随附单独的科研水平证明材料目录。电子版打包后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拷贝给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发送至邮箱lxyyjszs@163.com。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1)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xyyjszs@163.com,邮件命名“姓名-考博审核材料”。
注意事项:为方便我院与申请者联系,申请者请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在申请者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
申请者申请确认须向太阳集团tcy8722提交以上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四)报名费缴交
报名费每人160元(不接受邮政汇款方式),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缴费方式:关注“我校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网络缴费--自由缴费,找到“2020年博士报名费”,进入后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金额,微信缴费。
六、材料审查
(一)审查时间:2020年4月18日—2020年4月24日。
(二)审查办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定2名教师或研究生管理员对接收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对不满足《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闽农林大研[2018]39号)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终止申请程序。对满足《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闽农林大研[2018]39号)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进入初选考核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初选考核
(一)初选考核时间: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5日。
(二)初选考核依据:以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水平证明材料为依据。
(三)初选考核流程:
1. 初选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水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参照附件《太阳集团tcy872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水平评分标准》。申请人各项得分的总和为其科研水平总得分。申请人提供的英文论文在线发表并可检索即可计分;由于国内学术论文出版周期较长,对于申请人提供的中文学术论文,有编辑部的录用证明和论文样稿即可计分。
2. 初选考核专家组按照各位申请人科研水平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当年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名单。其中本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申请人、其他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分开排序,按照各自的招生指标数分别确定进入复试申请人的名单。
3. 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需公示不少于7天。
八、初选工作的监督
1.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初选方案、初选名单、进入复试申请人名单等信息,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
2.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初选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初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实行监督员制度,指定专人全程监督初选过程。
4. 实行初选巡视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初选过程中将深入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了解、监督初选工作。
5. 初选投诉举报电话:0591-83851475。
九、本办法由太阳集团tcy872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太阳集团tcy872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水平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 | 评分标准 | 备注 |
科研成果获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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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 | 一等奖1000 二等奖650 | 评分标准是指第一完成人的得分,其他人按照前面一人的得分的50%递减。 |
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重大贡献奖500 一等奖250 二等奖150 三等奖80 | |
知识产权和标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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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专利 | 发明专利30 实用新型10 | 评分标准是指第一完成人的得分。专利和软件登记得分只给前三作者,第二、三作者得分分别为第一作者的1/4和1/6。 |
软件著作登记 | 10 | |
植物新品种通过鉴定 | 国家级80 行业或省厅级50 | 评分标准是指主持人得分(项目主持单位的牵头人),其余参编人员为主持人得分的1/2。 |
制定标准 | 国家级80 行业或省厅级50 | |
学术论文、著作、学术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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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表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 | 400 | 评分标准是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得分。学术论文和著作只给前三作者,第二、三作者得分分别为第一作者的1/4和1/6. 存在多名第一或通讯作者情况时,按人数平均得分。(学术期刊重要性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相关文件确定) |
全文发表在重要国际学术期刊 | 20-80 | |
全文发表在国内学术期刊 | 5-20 | |
主编的著作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 | 80 | 评分标准是指第一主编的得分,其他参编人员按照排名前一人的得分的50%递减。按姓氏笔画排名的专著得分为主编得分的1/2。 |
学术专著、教材(正式出版) | 国家级出版社60 其他出版社40 | |
主持项目和个人荣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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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科研项目 | 国家级60,省级30,其他20 | 评分标准是指项目主持人得分,其他人按照参加人员排名依次50%递减计分。 |
横向科研项目 | 每2万元计1分 | |
硕士学位论文获行业领域、省优秀硕士论文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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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获校优秀硕士论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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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综合性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北斗杯、互联网+等竞赛中获奖 | 最高等级为80,其余按等级20%递减,最多四个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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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业、省区领域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综合性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北斗杯、互联网+等竞赛中获奖 | 最高等级为60,其余按等级20%递减,最多三个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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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期间获省三好学生、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全国林科优秀毕业生称号 | 30 | 评分标准是指荣誉获得者或获奖人得分。 |
获国家奖学金 | 15 | |
研究生期间获校三好学生称号 | 10 | |
其它能反映申请人科研业务水平的材料 | 0-30 | 申请人认为能反映其科研业务水平的材料,且没有被上述评分类别所涵盖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高分值不超过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