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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6-15      作者:     信息员:马家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闽农林大研[2018]39号)、《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闽农林大研[2018]4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复试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

(二)复试专家小组由7名以上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并设立组长和秘书各1名。秘书具体负责复试小组成员的召集、考生联络、材料整理、面试记录等工作。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进入复试考生明确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并进行招生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切实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疫情期间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博士研究生采取远程复试形式。

(二)招生指标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13个,其中全日制指标11个(含1个专项指标),非全日制指标2个。

2.根据我院今年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进入复试。

3.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更改其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4.复试细则和复试名单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0619日(具体开始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学院在田家炳楼设置远程复试主会场

(四)复试平台、设备及过程要求

复试统一采取腾讯会议作为主复试平台,QQ视频会议为备用平台。要求考生具有两部可以视频通话的设备及流畅的网络条件。复试过程要求支持双机位,一个机位完成面试,另一个机位监控环境。复试开始前,考官将严格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信息。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

()复试要求

1.复试工作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占20%)、专业知识(占40%)和综合能力(占40%)。

3.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参加复试的专家需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4.复试要有现场记录,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复试过程的全程记录。复试过程的文字、影像等材料保存一年备查。

()拟录取原则

1.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2. 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科研业绩分+复试成绩分×0.4。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科研业绩分占60分,复试成绩分占40%。未经过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60分)的考生不得拟录取。

3. 科研业绩分计算方法

1)科研业绩分=基础分(30分)+加分值(30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可得基础分30分。

2)加分值计算方法

受疫情影响,本次计算科研加分成果的截止时间为68日。

按照《太阳集团tcy8722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初选方案》计算原始分。然后再根据每位考生硕士毕业后的年限计算科研业绩初始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科研业绩初始分=原始分/1+硕士毕业年限),毕业年限以每半年累加0.5计算,硕士二年级考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毕业年限均为0

然后再根据科研业绩初始分计算加分值,具体如下:

加分值=20×X+10×(科研业绩初始分/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科研业绩初始分的最高值),X=科研业绩初始分/Y,其中Y为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科研业绩初始分的平均值;当X大于等于1.0时,X记为1.0参与计算;加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4.当综合成绩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科研业绩分高的考生。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分别排序、根据各自招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如拟录取的前11名全日制考生中没有申报拥有专项指标导师的考生,则从拟录取的第11名考生开始,按照与专项指标导师招生专业相符、考生导师双方同意的原则,按综合成绩分由高到低依次协商拟录取。

6.如学校有增加招生指标,根据学校增加指标性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按考生综合成绩分的高低依次递补录取。

7.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拟录取考生还须符合学科专业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

四、有关注意事项

由于全国各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不一致,个别考生可能存在同时报考多个招生单位的情况。为确保不浪费招生指标,拟录取考生须向学院提交承诺函,承诺被录取后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准确、规范、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监督员制度,指定专人全程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4.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要深入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前提下,采取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和监督复试工作。

5.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851475E-maillxyyjs@qq.com

五、本办法由太阳集团tcy872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博士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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