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掌握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城市及工矿企业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毕业后主要可在化工、石化、轻工、园艺及政府环保部门等工作。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
▪本科学生需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程统一考试,毕业鉴定合格。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相关大学学位管理等有关规定,由相关大学授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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